律师解析:
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若开发商未能按约定日期交付房屋,且未曾以任何方式向全体业主发放入住通知,在此情况下,并无需支付物业管理费。实际上,
物业费乃是业主在切实享受到物业服务的过程中,有义务向物业服务公司支付的相关服务费用。然而,若开发商已通知业主办理入住通知,则自业主收到入住通知并着手办理之日起,物业费即应开始计算收取。换言之,即便您已经收到入住通知,但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前往办理入住手续,即便尚未完成交房流程亦未领取钥匙,物业费仍将按照规定正常计收。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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