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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征收纠纷怎么处理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281人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拆迁事宜引发的纷争问题,各方当事人均有权依法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介入并展开公正裁决。若对该裁决结果表示不服,则可依据法律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请求以期获得妥善处理。然而,即使经过上述维权程序,当事人仍旧不能满足其权益诉求的话,此时他们便有权利向具有司法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最终的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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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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