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
一房二卖”纷争的解决办法如下所示:首先,如若某一方已经完成了对
房屋所有权的登记手续,那么房屋便属于该方。而另一方面有权向卖家追究其
违约责任及
赔偿相应的损失。其次,若买卖双方均未进行房屋所有权的注册登记,那么先将房产交付给哪一方的,就意味着房产的所有权为该方所有,另一方同样拥有追究
卖家违约责任并寻求赔偿的权利。第三种情况,若双方也都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并且房地产亦未实际交割,那么两份合同皆处于未履行状态。在此情形下适用先签订者优先获得履行的原则以作出裁定,也就是说,先
签署合同的一方享有优先履行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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