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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商铺有纠纷找哪个部门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167人
律师解析:
当房产遇到质量问题之际,我们能够采取以下几种策略与方法进行处理:首先,尝试通过与开发公司的协商来解决此问题;其次,倘若无法通过开发商自身解决问题,或者对于开发商所给出的解决方案极度不满,那么您完全有权向相关权责部门提出投诉;最后,若商品房的质量保证责任产生了争议性情况,这可能导致开发商拒绝承担并解决相关问题,此时,您作为当事人,可选择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机构提交诉求,请求组织认定,亦或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进行投诉反映。在所有途径均被试用之后,若最终还是未能解决问题,依法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也是合法且有效的方法之一。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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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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