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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地区遭遇开发商违约应该如何获得补偿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458人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的行为构成了重大违约,购房者有权立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仍然有权利根据购销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或者标的数额的20%向开发商索取赔偿款。此外,考虑到违约可能会给另一方带来的实际损失,双方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规定实际损失的具体金额。当造成的伤害较大时,违约补偿金可以适当提升,但最大幅度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这样便能充分保障购房者和售卖方各自的权益,使得买卖双方都能够充分享受到公平交易的优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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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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