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立即咨询
房地产纠纷处理多元,包括行政调解与处罚。当业主间在产权、交易等产生争议时,可选择仲裁,通过专业机构依据法规和行业规则裁决。诉讼机制则区分民事和行政,法院依据司法程序审理并调整相关法律关系,涵盖广泛诉讼参与者和程序。

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诉讼一般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悉或应知权益受损时起算。对于土地权属争议,同样适用三年时效限制。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否则超出二十年者,法院原则上不再保护,但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时效。

如果开发商未按约支付违约金,购房者有权拒收房屋并寻求法律救济。根据《民法典》,当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在此情况下,购房者完全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房屋,保护自己的权益。

土地纠纷处理:首先寻求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协助,可通过双方协商或请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调解。如无法达成一致,当事人可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以捍卫合法权益。

协商解决矛盾时,各方应平和对话、理解接纳,达成和平方案。调解时则引入中立第三方,在公正公平原则下明晰责任,推动双方和解。若调解不成,可通过法律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生效裁判须自觉履行或面临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