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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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房产存在瑕疵,购房者应先与开发商协商整改。如整改后仍未能恢复或未达到约定质量标准,购房者有权向法院申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经济损失。在此过程中,购房者应确保所有沟通记录及整改证据完备,以备不时之需。在追求自身权益的同时,也应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开发商共同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购房遇质量问题,依据购房协议中的相应条款,买方可核实并依法主张维修及赔偿。若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影响交付或经鉴定为不合格,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可能要求开发商退款。

在房屋交付后发现质量问题,购房者有权索赔。若涉及主体结构严重缺陷,可申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复核。如确认问题属实,购房者可选择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经济损失。这是购房者应有的权益保障,也提醒开发商要严格把控房屋质量,避免给消费者和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交楼后遇房屋质量难题,可先与开发商沟通寻求修复。若期内未解决,考虑法律诉讼或找第三方维修,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同时,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若问题危及安全,可直接向开发商申请退房。保护自身权益是首要任务,应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若商品房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且已对居民的日常居住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则该购买者有权选择违约退房处理。在此情况下,购买者可参照之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依据具体条款对房屋所出现的质量问题向出卖方提出合理的修缮及相应损失补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