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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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一房二卖纠纷,购房者若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有权书面提出解约要求,收回购房款及利息损失,并获至少一倍购房款的赔偿金。购房者应依法维权,确保权益不受侵害。

遇到一房二卖侵权行为,购屋者可解除买卖合同、要求退款付息、损害赔偿。若卖方为普通民众,则追究违约责任,取回款项利息并请求赔偿。若请求受阻,购屋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购屋者应依法维权,保障自身权益。

了解协议条款后,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确保权益并要求开发商履约。违约责任成立须具备四要素:①存在违约行为,即合同一方未履行义务或违反约定;②实际损害发生,即一方行为致对方经济损失;③违约行为与损害间有直接因果关系;④无合理免责事由,常见如不可抗力,即无法预见、避免及克服的客观情况。

遭遇房产重复销售,受害方可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维权。买受人可取消合同、追回房款及利息、要求补偿或赔偿,并可主张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经济赔偿责任。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人士则不能寻求惩罚性赔偿,仅可追回房款及利息并要求赔偿损失。

针对“一房二卖”问题,处理方式包括撤销可撤销合同并要求退款和利息,申请无效合同撤销并索赔,以及要求有效合同主体按约履行。合同主体有权要求卖方按合同内容执行,确保房屋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