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买卖双方达成购房意向并签署合同时,若一方存在违反约定的行为,买方有权选择多种法律手段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买方可选择要求解除该项房产交易合约,退还自身已经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及其应得的合法利息收入,并对可能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在此基础上,若情节严重,还可以进一步要求出卖方承担不超过其己付款项一倍数额的赔偿责任以弥补买方的直接或间接经济受损情况。其次,如果出卖方是一般的私人公民而非法人组织,则买方在主张违约责任时,仅能主张对方归还其所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收益加赔偿损失等法定权益。最后,对于前述两项法律路径都未能奏效的情况下,仍然面临损失的买方则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申诉,通过司法途径来尽可能追回其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在上述情况下,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作协议,返还所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关利息,并且可以期望赔偿其因解除协议而遭受的相关损失。同时,他们也有权利向卖方提出要求,让对方承受不超过已经支付给对方的购房款项数额的两倍进行赔偿的责任。如果卖房方是普通个人,那么买方则可向违约者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此时他们仅能主张返回之前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产生的利息,并且需要作出相应的赔偿。假如在这种情况下所有的请求都未能得到满足,买方就有权力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以寻求法律援助和支持。
2024-10-13 17:18:46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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