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房地产
产权证的
确权工作可被推迟长达90个自然日内完成。该种情形主要指依据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办理
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最后期限来进行约定。如果买卖涉及到的是尚未完工的房屋,那么自该房屋正式交付使用日期开始算起,最多可等待90个自然日;而若涉及到的是已经竣工完毕的房屋,那么自
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同样也有可能获得最多90个自然日的宽限期。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对于买受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出卖人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包销人参加诉讼;出卖人、包销人和买受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内容确定各方的诉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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