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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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和违约责任不能抵扣。物业管理和房屋销售是两种独立的法律关系,涉及两个不同的合同主体。从法律角度来看,“延期交房违约金”和“物业管理费”不能相互抵销或替代。

关于未交付房屋物业费计算,分为两种情况:若开发商未如期交付且未通知入住,业主无需承担物业费;若开发商已通知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则从接到通知并开启相关手续之日起,物业费开始征收。即使因个人原因未办理入住或未领取钥匙,物业费仍会如期计算收取。因此,业主应根据实际情况了解物业费计算规则,确保权益不受损害。

针对物业费拖欠八年仅需补交两年费用的问题,我们解释相关政策。物业公司应先与业主协商,协商无果再由法院根据合同裁定。物业费拖欠两年内需补交,但因连续性特点,物业公司实际告知拖欠并催收,诉讼时效可延长。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短期诉讼时效为一年,特殊诉讼时效如环境污染为三年,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延期交付物业费用,违约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赔偿实际损失。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高于实际损失,守约方可请求减损。双方应依约履行,确保权益。

延期交付物业费用,违约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赔偿实际损失。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高于实际损失,守约方可请求减损。双方应依约履行,确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