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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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房事宜的妥善处置方案如下:首先,可依照所签订的合同条款逐项核实,按规定执行;其次,若合同中并未明确记载相关事项,亦可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再者,如双方协商无果,可寻求第三方机构介入进行调解;倘若对调解结果仍然不满,可依法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诉诸法庭,寻求法律援助;最后,若认定为卖方存在违约行为,有权主张其支付双倍定金作为补偿。反之,若判定买方违约在先,应自觉履行相应的违约责任。

退房流程:买受人发出书面退房通知后,开发商需在15日内办理退房手续,并全额退还购房款项。同时,开发商还要协助解除或终止贷款合同,并妥善处理与公积金或贷款银行的还款事宜。

若开发商在官方通知三个月内未交房,消费者有权退房;若开发商在此期间内交房,消费者可索赔延期损失;若三个月后仍未交房且无合理解释,消费者可解除合约并退房。确保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行为。

已完成合同备案的房屋通常不可退房,特殊情况下需繁琐手续。换房需与开发商达成共识并撤销原合同备案。若采用按揭购房,需先结束贷款事务。双方应依法处理,保障权益。

支付了首付款后,废止住宅买卖合约需根据客观障碍或发展商违约情况来设定。购房者无过错则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若购房者有过错则需负担相关责任。双方应依法处理,确保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