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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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六个月之久,如何妥善处理若商品房开发企业未能按期交付约定房屋达半年之久,即可被视为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在此情况下,消费者有权选择向该企业主张其应负的违约责任,或直接请求解除原有的购房协议,同时要求相关企业予以相应的经济补偿以弥补所遭受的损失。

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买方可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索要违约金以弥补经济损失。一般来说,违约金的数额应遵循“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法定”的原则处理。

如果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买受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来说,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来确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来计算违约金。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那么可以参考银行贷款利率来计算违约金。此外,违约金的比例并不是固定的,而是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调整。

若开发商逾期三个月未能交付房屋,业主可根据购房协议中的交付期限规定,主张开发商违约,并要求赔偿。依据法律法规,业主还有权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因为开发商的延迟履行导致合同主要目的无法实现。

针对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的问题,业主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具体而言,业主可向开发商发出书面通知,催促其尽快履行交付义务,同时明确提出赔偿请求,以弥补超过约定交付时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开发商在接到催告通知后的三个月内仍未能如期交付房屋,并且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则业主有权终止合同,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房款以及相应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