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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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运用调解机制;提交仲裁审理以及依法提起诉讼。首先,协商:当合同当事人彼此之间能够保持良好关系的前提下,通过谈判与协商来化解各种纷争,应该说是最为理想和有效的方式。其次,调解:若合同当事人在协商过程中无法达到统一立场,则可以申请相关机构进行调解。

1、协商处理;2、调解环节;3、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以及4、提请法院进行诉讼程序。协商处理:买卖合同各方之间应该在友善互信的基础之上,通过磋商、洽谈来化解争端,此为最为理想及优秀的方式。

处置房屋买卖合同纷争的四种方式: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协商是首选,双方应以理性和共识为基础解决争议。若协商无果,可考虑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如上级主管部门、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或法院。若调解不成,可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协商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若无法仲裁,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购房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协商最理想有效,若不成可请求机构调解,如上级监管、合同管理机关等。仲裁适用于协商和调解无果的情况,需按合同条款或纠纷后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最后,若无仲裁条款或协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