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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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首付款支付后,能否全额取回退房款项在签署了购房合同之后,原则上是允许退房的。购房者可与卖方进行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进而解除购房合同。但需注意,如已向开发商支付了定金且未出现不可抗力等无可挽回的情况下,购房者可能难以获得定金的全额返还。

购买房产的定金能否退还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买家所交付的定金原则上是可以予以退还的。若双方严格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则定金应当被充抵为购房款或者直接退还给买方;如果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能履约而不涉及到任何一方的责任时,定金也可以全额退还;但是,如果卖方由于自身原因单方面违约造成合同时无法继续履行,那么定金就应该以双倍的形式退还给买方。

购房全款后能否退款取决于房屋主体质量问题、物业质量不达标、开发商违规出售或抵押等违约行为。如因卖方违约,买方可凭证据要求退款,无需赔偿违约金。反之,仅因个人意愿不愿持有物业,单方退房属违约,需承担相应责任。

中国普遍实施网络合同备案的购房制度,但对证件不全的房产构成挑战。无产权证书和无效预售合同的物业,在交易中无法备案,开发商可转售他人导致纠纷。这类房屋可能被误标识为商业用地,风险包括短期使用权限、高额水电费、契税负担重。开发商缺乏五证暗示资质问题,且不受法律保护。购买前需注意开发商可能未取得大型房产证书,按揭贷款依赖于房产产权。在建设阶段购买,产权登记滞后,购房者面临风险。

支付完房款后想退房,需先研读购房合同,确认退房条款及流程。及时与开发商或其代表沟通退房意愿,并咨询违约情况下的退房事宜。尝试协商解决,避免额外费用。合同无明确规定或开发商拒绝,可考虑支付罚金或诉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