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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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入住需谨慎,新居验明免后患。发现渗漏要举报,主体问题可解约。赔偿虽无定规,责任方应负责。维修不果可解约,装修使用需留证。细节决定权益,谨慎方为上策。

房屋渗水维权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商品房在质保期内漏水应联系开发商修理,否则可寻求相关部门协助或法律手段。质保期外人为损坏,应找肇事者或物业维修并索赔。公共区域渗水可由业主协商分担费用。租赁房屋渗水由甲方负责维修。

房屋交付后发现漏水,业主可请开发商解决。漏水未威胁结构安全,虽非严重质量问题,业主仍可要求开发商修复。业主也可自行处理,但费用可向开发商追溯。开发商若无视请求,业主有权提起诉讼并寻求法律援助。

新购房产漏水,责任方需确定。保修期内质量问题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并承担损失。严重质量问题可解除合同并索赔。开发商拒绝或延迟修复,业主可自行修复,费用及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如若已支付定金且依照约定进行执行,相应的款项便应当被视为有效价款或者予以退还;而如果最终未能成功履约,则不可将责任完全归咎于任何一方,此时支付的定金应当得到退还;反之,若是由于接受定金的一方自身的原因造成无法履约,那么所支付的定金同样有权利要求对方双倍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