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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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完全履行房屋贷款还款义务之前,是可以进行房地产销售的。需要注意的是,可以选择自行筹集资金以提前偿还尚余未还的贷款额度,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买卖活动;可以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向相关银行提交转按揭申请。

未偿清贷款的房产在具备房地产权证且不受交易限制时,可出售。但因其处于抵押状态,需先结清贷款、解除抵押后方可过户。若业主资金困难,可与买家协商,用买家首付款偿还贷款。抵押人有权转让抵押财产,但需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未还清房贷的房子可出售过户,但需满足条件: 1.卖方有足够还款能力,先还贷解押再交易过户; 2.卖方无力偿还但买方有,可协商买方先还贷后交易过户; 3.双方均无足够还款能力,可找担保公司垫资还贷,办完手续再归还。

确实是可以的。在房产尚未偿清抵押贷款的情况下,所涉及的房屋依然具备出售的可能性。业主可自行筹备资金,提前偿还剩余的贷款,随后再行开展该物业的转让事宜。双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向银行提出相关申请,由银行完成贷款转按揭手续。

该房产有未偿贷款余额。业主如想出售,有三种方式:一是提前还款并解除抵押,由购房者承担剩余贷款;二是房贷转按揭,经银行批准后由购房者继续偿还贷款;三是考虑通过第三方借贷实现“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