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现实中,租户和业主各自所享有的权力并不完全相同。
具体来说,这些区别主要体现在下面几点:
首先,租户作为财产的实际使用者,对物业拥有实质性的控制权;
其次,业主则特指那些持有物业
产权的人士,即物业(产权)所有者;
再次,尽管房屋租赁人在租期内同样拥有对物业的
使用权,但他们并不能称为业主;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才真正享有对房屋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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