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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烂尾后不还房贷会怎样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913人
律师解析:
在购买到有可能烂尾的楼盘之后,购房业主并不被允许擅自中断房贷供应,然而,他们仍然有权利采取以下途径进行妥善处理:(1)积极与各家银行磋商:业主有权与相关银行开展沟通交流,商讨暂时停止缴纳贷款的事宜,倘若双方达成共识并签署相应的协议,则该项举措便可顺利实施。(2)及时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同样享有向人民法院状告的合法权益。在提出申诉之前,应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以支持您的诉求,包括但不仅限于房屋买卖合同以及与银行所签订的相关房屋抵押合同等重要文件。通过主张解约房屋买卖关系,您将有权要求终止与银行所签署的房屋抵押合同。值得注意的是,一旦房屋抵押合同被依法解除,那么业主对贷款的偿还义务也就随之消失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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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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