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交房和房产证取得没有直接关系,违约金是房开商违约赔偿。房产证的取得受房开商手续审批、政府效率等因素影响,房开商应在交房后合理期限内协助办理房产证,购房者可通过法律途径促其加速办理。
依据现行法规,贵方享有寻求赔偿金的合法权益。依循制定的标准化合约条款,此项补偿款理应依照其具体约定进行支付,普遍而言,其金额占比约为总交易价格的20%,然而上限不应超逾整体价款的30%。在排除了诸如地震、严重自然灾害等无法预见且无法避免的特殊状况之外。
若因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有权依法向其主张违约责任,具体赔付金额为已支付房屋款项总额乘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以及逾期时长之积。若业主与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已经就延期交房所导致的违约金金额作了详尽的约定,则业主可视合同规定的金额向开发商索赔。
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与合同协议要求的前提下,购买房产的消费者有权依据合约的具体规定,向房产开发方寻求违约赔偿。若在合同条款中未对相关事宜做出明确规定,则可根据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害情况进行判断,并在此基础上确定相应的违约赔偿金额。然而,违约赔偿金的上限不得超过实际损害额的百分之三十。
开发商未如期交房构成违约,消费者可主张违约责任。经书面催促后三个月内未交房且无合理解释,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损失。若开发商三个月内交房,买方不得解约,但可要求赔偿逾期交付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