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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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设工程停滞导致房屋无法交付,房贷难以继续履行。对此,银行将首先通过多渠道向欠款人施压,督促其还款。若催告无果,银行将启动法律诉讼,并有权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冻结欠款人资产。持续违约者还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影响生活出行。即便房产烂尾,借款人仍需按约还款。购房者有权追究开发商责任,要求退房并获赔。

在合规前提下,暂停贷款需谨慎。然而,非合理中断还款可能导致严重后果。例如:(1)私自停还可能触发违约,需支付逾期利息和违约金;(2)信用记录受损,违约情况会被银行通报至征信机构,信用评级下降;(3)若银行屡次催缴无果,可能面临法律诉讼,败诉风险及诉讼费需承担。

消费者购置房产遭遇“烂尾楼”,不能擅自停贷。但可采取法律手段:与贷款机构协商暂缓还贷,签署停贷协议保障权益;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与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合同和与银行的抵押合同,从而免除还贷义务。

商品房烂尾导致无法交付时,业主不应擅自停贷,否则将违约。为保护权益,业主可采取以下途径申请停贷:与银行协商、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政府部门求助。具体措施包括与银行沟通提出停贷申请、向法院起诉解除合同后停贷、向住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求助解决烂尾问题。

若房产未能完成施工无法交付,业主仍需按时归还住房按揭贷款,否则将面临违约后果。业主可与银行协商解除贷款合同,如无果可提起诉讼。解除后,出卖方应退还购房贷款及本金利息给担保权人和购房者。购房者和银行均可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追讨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