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土地承包精选解答 > 征地需要哪些部门盖章

征地需要哪些部门盖章

时间:2024.09.28 标签: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阅读:1291人
律师解析:
此证书有三处需要加盖印章之处:
首先,在证书左侧页面的右下角位置,需加盖属地县级及以上级别人民政府所颁发的土地登记专用章,例如:
“×××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其次,在证书右侧页面的左下角位置,同样需要加盖发证登记机关的公章或者相应机关特有的土地登记专用章,如:
“×××国土资源局”或是更为详细的“×××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专用章”;最后一处在证书右侧页面的右下角位置,则应当由证书监制机关确认并进行管理专用章的加盖工作,根据国家规定,从1999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是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土地证书管理专用章”。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思畅律师

北京恒都(天津)律师事务所

陈思畅律师,专职律师,法律硕士,毕业后一直在律师事务所工作。自工作以来,至今办理了许多征地拆迁案件及行政法领域内其他案件,坚持代理被征收人,致力于维护广大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民商事领域内也有所突破。其思维敏捷、果敢干练,尤为擅长法庭辩论;对于委托人有耐心,善于倾听和分析,在办案中以实际行动赢得了委托人的认可和信赖 陈思畅律师扎实的法学理论、素养,良好的律师实务技能,严谨负责的办案风格,获得了客户的认可与好评。 始终以帮助他人维护权利为己任,坚持原则,不畏强暴,走在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的第一线,充分有效的运用法律武器,使弱势者获得公平,使被侵害者获得赔偿。 执业业绩: 1.江西省德兴市戴先生等4人征地拆迁案; 2.江西省赣州市李先生征地拆迁案; 3.江西省南昌市樊女士等84户征地拆迁案; 4.广西自治区南宁市黄先生养殖公司征地拆迁案; 5.青海省西宁市蒋女士房屋征收补偿纠纷案; 6.甘肃省天水市某酒店房屋征收案; 7.新疆阜康市张女士房屋征收赔偿案; 8.四川省德阳市龙女士等7人土地征收补偿案; 9.江苏省南通市张女士征地拆迁案; 10.安徽省合肥市万先生征地拆迁案; 11.安徽省六安市叶先生房屋征收案 12.湖南省邵阳市宁女士等3人房屋强拆案; 13. 浙江省海宁市黄先生国家赔偿纠纷案; 14、天津市于女士民间借贷纠纷案; 15、天津市刘先生城中村改造房屋强制拆除案; 16、河北省保定市梁先生城中村改造房屋强制拆除案。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