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去哪里才可以拿到
时间:2024.10.27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408人
律师解析:
关于
离婚协议书的获取途径问题,您可以前往当地民政部门设立的
结婚与
离婚登记机构——“
离婚处”进行索取。
另外,如果您具备相应的写作能力或者需要更加精准的专业建议和指导,也可选择自行撰写或委托有资质的律师起草离婚协议书。
最后,当双方对于协议实体条例均无异议时,便可前往当地“离婚处”进行申领,并根据共识填入相关条款。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