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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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重新鉴定费都是由申请人先交的。要是新的鉴定结果和原来的鉴定结果有很大区别,那之前的鉴定费就由原鉴定机构出;要是结果没变化,那鉴定费就由申请人自己出。这样规定是为了保证鉴定过程的公正,也能让费用的责任分配更合理。

通常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误工费由责任人来承担。要是责任划分很明确,全责方需要赔偿无责方因事故而失去的工作机会及相应经济损失。要是双方都有责任,就按照责任比例,公平地分摊误工费。

交通事故与工伤双重认定下的误工费赔付问题探讨在涉及交通事故及工伤之情形下,所产生的误工费用并不能获取双倍补偿。然而,在遭遇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事件中,当事人确实享有双重保险赔付的权益,但这仅仅局限于残疾程度评级方面,对于医疗费用及误工等费用范畴并不支持双倍赔偿。当两者之间出现冲突时,劳动者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属不同体系分别寻求援助。

关于交通事故中的尸体检验费用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须先由请求鉴定一方自行垫付。随后,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加以核算,由对此造成损害的责任方负担赔偿责任。针对死者患有精神疾病的情形,应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专门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根据我国规定,债务纠纷民事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律师费需委托人自行承担。除胜诉方主动承担外,诉讼费用通常由败诉方负责。在民事和商业诉讼中,若被告胜诉,可向原告追索审理费用。因此,在债务纠纷案件中,可提出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