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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中权利人究竟是谁

刘** 广东-韶关 人身侵权咨询 2026.01.07 04:32:43 410人阅读

人身损害赔偿中权利人究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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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为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本人,应及时收集侵权行为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就医记录等,然后依据证据与侵权人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二)若受害人死亡,其近亲属要尽快确定赔偿项目和金额,准备好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通过合法途径向侵权人索赔。
(三)对于被扶养人,需提供与受害人的扶养关系证明以及因受害人致残导致自身生活受影响的证据,以此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四)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要以受害人名义积极收集证据,代表受害人与侵权人沟通赔偿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6-01-07 07:4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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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包括直接受害人本人;受害人死亡的,近亲属为赔偿权利人;受害人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被扶养人也是赔偿权利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害,监护人代其行使权利,权利人仍是受害人本人。
法律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本人是赔偿权利人。若受害人死亡,其近亲属基于亲属关系,有权主张死亡赔偿金等赔偿。近亲属涵盖配偶、父母等多类关系人。当受害人因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其需扶养的人因侵权行为生活受影响,有权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由监护人代理,但权利人本质仍是受害人。这些规定旨在保障不同情形下受害人及其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若遇到人身损害赔偿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07 06:09: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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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身损害赔偿中权利人包括因侵权直接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本人。若受害人死亡,其近亲属作为赔偿权利人,可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近亲属涵盖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若受害人因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其依法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是相应赔偿项目的权利人,可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人身损害,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其行使权利,但权利人仍是受害人本人。这些权利人可依法律规定向侵权人主张赔偿以维护自身权益。

解决措施和建议:
1.权利人应及时收集和保存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记录、事故现场照片等。
2.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了解自身权益和应得赔偿项目。
3.与侵权人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6-01-07 05:40: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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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身损害赔偿里,若侵权行为直接导致人身受损,受害人就是权利人。
2.若受害人因侵权死亡,其近亲属成为赔偿权利人,能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赔偿。近亲属涵盖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3.要是受害人因伤致残失去劳动能力,其依法需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能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也是相关赔偿项目的权利人。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遇人身损害,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行权利,但真正的权利人还是受害人本人。
5.上述权利人可按法律规定,向侵权人索赔以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07 05:39: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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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是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本人。
(2)若受害人死亡,其近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等成为赔偿权利人,可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3)受害人因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时,其依法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可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也是赔偿权利人。
(4)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害,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其行使权利,权利人仍是受害人本人。这些权利人都能依法向侵权人索赔,保障自身权益。

提醒:
不同情形下赔偿权利主张有所不同,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6-01-07 05:13:07 回复

动物致人损害,一方拒不承认动物侵权的事实2011年11月18日傍晚村民A被咬伤,花去医药费1512元。后A同村村民B,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并提供了相关医疗发票。而B拒不承认他家的咬伤A的事实。关于举证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4条第5款规定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补充解释,由此确定了动物致害案中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但在司法实践中,上述规定暴露出对举证责任倒置情形(即应由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形)界定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的弊端。为此,2002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五)项作出了明确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由此可见,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是:受害人应对其损害赔偿请求权成立的要件事实负举证责任,即证明以下事实:(1)受害人受到了动物的伤害;(2)造成伤害的动物由加害人饲养或管理。加害人欲免除责任,就应对阻碍受害人权利发生的要件事实,即受害人有过错或第三人有过错负举证责任。所谓受害人有过错,比如受害人故意去挑逗别人饲养的被咬,责任自负;所谓第三人有过错,比如甲家养的在院门口,乙和丙同时路过甲家门口,乙去故意打,被打后扑倒了丙将其咬伤,则应由乙对丙承担赔偿责任。动物致人损害,究竟谁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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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16 80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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