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小区收
停车费合理。如果是地面
停车位的,业主委员有收费的权利。对于小区内业主共有部分的公共场所可不可以停车、停车该不该收费、收益的归属、没有购
买车位的业主停车应不应该收费等问题,应该由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来讨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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