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
杜柏飞律师,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业十余年,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行政诉讼,尤其是征地拆迁类案件,多方式解决征地拆迁补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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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附属设施的详细范畴包括哪些在土地范围内的附属物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青苗农作物、林木植被、池塘水库、墓园公墓以及机井油井等。相较而言,地上构筑物以及与土地融为一体的城镇基本设施,例如铁路、桥梁、下水道等等,由于它们本身具有独立的特性,因此通常不会包含在土地附属物的范畴之中。另外,房屋本身作为一种独特的地产固定资产,并不包含在土地附属物中。

农村土地占用补偿标准主要涉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土地补偿费给土地所有者,安置补助费用来解决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而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则针对建筑物、树木等。补偿标准会综合考虑土地用途、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

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有何规定即便各方当事人并未就其于他人土地之上所修建之房屋的所有权问题达成明确的协议或共识,然而无论如何,此类建筑物皆应最终归属为持有该处宅基地使用权的人所有(但集体架内的有关转让事宜则不在此列)。

农村土地承包权代表人的变更需要履行哪些法律手续在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的承包方变更需求时,应遵循以下程序进行操作:首先,由农户家庭成员齐心协力地开展协商工作,推举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其次,由该代表人向所在乡镇级别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交变更代表人的正式申请;随后,经过乡镇政府的严格审核并获得其认可之后,再将申请递交至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最终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

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分配的相关规定以下为我国相关法规对土地补偿款的明文规定:首先,土地补偿费用应当归属集体所有,而其分配的对象则应覆盖本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所有成员;其次,安置补助费则应当赠予土地承包人,主要针对他们在承包期间因失去土地而产生的安置补偿需求;最后,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则应归属于实际经营种植者以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具体的分配细则可由村集体通过召开村民会议进行商讨并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