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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土地证能过户吗

时间:2024.02.28 标签: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阅读:900人
律师解析:
国有土地证能否过户,有两种情况:
1.若国有土地系划拨性质的,不能直接过户,需要先改变土地性质;
2.若国有土地系出让性质的,能过户。
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国有土地分为划拨和出让性质,只有国有出让可以办理过户,划拨不能办理过户,只有转变土地性质才可以办理。
一、划拨土地:
划拨土地的对象主要政府公用配套事业,教育,商业用途不会采取划拨方式,划拨土地在一定的时期内是得不到土使用权证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不能上市交易的。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程序: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
(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
(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4)受让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经批准不需办理出让手续而将转让费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5)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
(6)登记发证。
(二)划拨土地过户时需要的证件和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事业单位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法人代表身份证)
3、房屋权属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买卖合同、互换合同、经公证赠与合同、分割协议、合并协议、入股协议、分立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国土部门批准转让文书;
6、其他必要材料。
二、出让土地:
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程序: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
(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
(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与出让限定条件有无实质性冲突、是否改变土地用途、成交价格是否合理,必要时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估价;
(4)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
(5)登记发证。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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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百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百纳律师事务所

百纳律师,老百姓请得起的律师! 百纳律师,做有良知的律师! 百纳律师,您身边的律师朋友! 上海市百纳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2年4月19日,至今已有21年的历史,目前负责人为郝淑红。 百纳律所一直位于上海市徐汇区商圈,办理过各类案件30000余件,担任几千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的特点是办案认真、作风务实、分析中肯,目前所里律师队伍中老、中、青三线队伍相对齐全,既具备了独当一面的办案能力,又各自专业相互融合,在诉讼和非诉领域长于团队合作。百纳律师忠于法律、办案认真、作风务实,在房地产、合同法、公司法等领域均成功代理较多大型案件。 百纳律所能够为多家客户提供全面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合规方面的咨询和实施方案,这一工作可以有效减少或避免机构和个人可能涉及的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以及可能对客户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法律风险,保护机构和个人的声誉以及形象不受损害。 百纳律所向国内各类企业集团客户提供(包括审核、起草和协助实施)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政策、规章要求的合规守纪计划,以帮助客户发现和避免违法违规情形。百纳合规咨询工作的目标是帮助客户建立一整套完备的合规计划,使我们的客户及其员工在合规的前提下开展业务活动。我们按照客户的不同业务领域为其量身定做合规计划,在计划中会充分考虑客户的现有组织机构设置、管理结构、行业特点以及客户的文化背景等特性,并以费用最优化的安排,按照客户的要求,起草和修订相应的合规计划。百纳律所在有关公司治理和合规咨询的具体实践方面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包括劳动人事、环保、反商业贿赂、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贸易、个人隐私以及信息资料保护等。百纳同时亦就如何应对内部和外部提出的投诉或提起的诉讼以及其它法律风险管理方面向客户提供顾问意见。业务范围包括董事会及其相关专业委员会的构成、职能及执行程序;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董事及有关人员履行职责的具体事务;起草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章程、议事规则、公司治理指引、行为准则和其它有关公司治理的计划、政策和程序;与公司治理有关的信息披露要求;设计有关公司治理的自我评估体系;董事、管理层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对公司管理层的补偿机制;对公司客户的合规守纪提供顾问咨询。在多年的实务中,百纳律所与诸多长三角城市群周边的审计评估机构,证券公司场外市场部及股权交易中心建立了良好的密切合作关系,可以为客户提供最佳的非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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