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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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买方和卖方应分别承担何种个税关于购买二手房产所产生的应纳税额事宜,实际上是由卖方全额承担。然而,在现实操作中,有部分交易双方在达成二手房屋买卖协议时,会约定将该项税收转嫁给买方来支付,这就构成了双方通过自愿协商达成的条款。

二手房交易中,增值税的经济压力通常由卖家承担,但法律义务多在买家。这是因为房地产市场中供需失衡,卖方具有优势地位,常将税务成本转嫁给买家,甚至提高房价以弥补资金损失。

房屋买卖涉及税费负担,依据法律,购房者承担契税,售房者缴纳物业费和维修基金。契税标准根据房屋面积和是否首次购买而定,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则与房产证持有时间有关。交易手续费为3元/平方米,但买方常需承担双方费用,即6元/平方米。

在二手房交易中,个人所得税通常由卖方承担。税率根据交易金额分两种:超过一定数额按交易总额的1%征收;自住满五年且为唯一住房,则按交易差额的20%征收。可抵扣项目包括装修费、房贷利息、手续费和公证费。满足所有权转移超五年且为唯一住房条件的,可豁免个税。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买卖二手房买卖双方是否都要缴税问题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