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是必须要做婚前财产公证的。如果当事人认为确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可以办理。如果认为无必要的,可以不办理,法律并不强制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
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
1、婚前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婚前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还贷部分支出及相......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的帮助您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电话:18630993523/18522505107 (微信同号)。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底,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东方所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北京、江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7地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联盟”,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专业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相结合,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企业解散与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券/基金/期货、金融。 目前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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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财产纠纷解决有二途:友好协商优先,达成共识最有效;协商不成,可依法诉讼。离婚后,除非申请再审,否则不能就已生效财产裁决二次诉讼。若诉讼中权益受损或对方不当行为致财产变动,当事人有权追诉,要求重新分割或处理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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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到房产纠纷的问题上,通常建议采取和解、协调、仲裁以及诉讼等多种途径来解决。首先,当事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本原则,积极展开自行和解的工作,如果无法达成协议,也可以考虑委托第三方进行调解以寻求妥善解决之道。当调解未能奏效时,就需要按照房产纠纷的具体情况来选择合适的仲裁方式。如果仲裁程序无法解决问题,则可以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程序,以便借助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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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遗嘱指定遗产分配遵其意;遗嘱未明,遵循平等原则。法定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然后是兄弟姐妹及祖父母。继承权是重要民事权利,让继承人依法获取遗产,兼具身份属性,与普通财产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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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纠纷解决途径:1. 双方协商;2. 第三方调解;3. 法院民事诉讼。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期间,如一方有隐匿、损害或伪造财产权益行为,或一方拒绝支付法定抚养义务家庭成员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受害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分割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