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
马士丹律师,现于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擅长业务领域:劳动工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起草审核合同、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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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借款合同就是你想找银行或者别的机构借钱,然后在约定的时间里还钱并且给人家付利息的东西。这种合同得用纸写下来,上面得写清楚借什么款、用哪个货币、怎么用、借多少、利息多少、多长时间还等等。但是,这两个规定里面并没说借条就非得写上违约责任。实际上,借条要不要写违约责任,主要看你们俩商量好没。如果你们已经商量好了违约责任,那就在借条上写出来。

在我们写欠条的时候,到底要不要加上这个违约责任,其实是看咱们自己想不想加,还有就是要看这份合同的具体情况。根据咱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和第五百八十五条,咱们是有权力约定违约责任的,比如说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金怎么算这些。如果我们在欠条里把违约责任写得清清楚楚,那就能更好地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让那个借钱的人在还不起钱或者违约的时候能承担起他应该负的责任。

违约就是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或者没有达到约定的标准,比如延迟交货或者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损害事实就是因为违约导致的实际损失,包括物质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损失,需要证明违约和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存在免责的情况,违约方可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违约的前提是真实存在的未履行或不符合同约定义务。这种行为必须导致实际损害,比如物质损失或不良后果。损害和违约之间要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虽然有时候违约方主观上没有过错,但是在特定情况下,他们仍然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要素包括:违约行为、实际损害、因果关联及违约方过失。但排除两类情况:一是由市场风险如价格波动导致的损失;二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引发的损失,这些均不属于违约赔偿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