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在
法定继承中,
继承人于被继承
人死亡后
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应
继承的遗产份额归其合法继承人承受。
(二)在
遗嘱继承中,指定的
遗嘱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未表示
放弃继承但又未实际接受遗产时死亡的,也已经实际享有和取得
遗产继承权,其应继承的遗产同样应由其合法继承人承受。
(三)在遗赠中,
受遗赠人于继承开始后明确表示接受遗赠但未实际接受受遗赠的财产时死亡的,其受遗赠的财产也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承受(依现行法律规定,受遗赠人在知道自己受遗赠后二个月内未明确表示接受遗赠前死亡,受遗赠人的继承人无权接受受遗赠的财产),这种情形也可视为
转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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