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言律师事务所
山东梁邹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企业合规师,高级劳动管理师。 法律功底扎实,思维逻辑缜密,熟悉民商事诉讼:包括劳动争议、合同审查、婚姻家事等类型及刑事辩护全方位法律业务,具有丰富的诉讼和非诉经验。 办案宗旨: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维护法律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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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亲生子女被收养后,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这种情况下对亲生父母不具有赡养义务。

子女在具备赡养能力时,有权利向父母索要以维持日常生活的经济支持。这是一种实质性的义务,包括经济资助、财产分配中的责任以及在紧急情况下的经济援助和物资供应,旨在确保父母基本生活需求的满足。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子女被人收养后,对亲生父母是不是还有赡养义务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养子女对生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遗弃亲生子女被收养后是否是有赡养亲生父母义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