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汉盛(大连)律师事务所
阎乔律师,法律硕士,主办律师,主攻民法、商法,金融领域从业多年,对经济类犯罪和民商纠纷理论尤为扎实,经验丰富。与多家公司、企业保持常年法律顾问合作。擅长:刑事辩护、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及家事纠纷。年平均答疑上百人,办案坚实可靠,行动快不拖沓,广泛赢得客户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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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购房归属需视情况而定:若房产在父母名下,非夫妻共有;若在成年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若在夫妻两人名下,则为共有财产,但有约定除外。需深入剖析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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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房屋装修费用是否为共同债务,要看装修是否发生在婚礼后。若婚前已借款装修且房屋所有权仅归借款人,则装修费用不计入共同债务。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承担。债务责任认定需综合具体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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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现行法律,夫妻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删除某方姓名,该房产仍属共有。具体权利归属需参照离婚协议或法庭裁决。变更产权时,需提交完整证明文件并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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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即确认双方为夫妻共有关系。无论房产购置于婚前还是婚后,只要双方姓名均出现在产权证上,即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以个人名义购房后加配偶名,可视作特殊赠与。此行为代表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女方在离婚诉讼中有权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