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顶替他人上大学,涉嫌
冒名顶替罪,根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的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
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冒名顶替行为的,依照冒名顶替罪的规定
从重处罚。
此外,
国家工作人员在组织、指使、协调或者帮助他人顶替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以及就业安置待遇的过程中,还有可能触及
滥用职权罪,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等
罪名,对于此种情形,刑
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同时构成冒名顶替罪与其他
犯罪的,依照
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二、顶替他人上大学,冒名顶替者还可能涉嫌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和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伪造、
变造、买卖居民
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并处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冒名顶替罪
冒名顶替罪是指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行为。
冒名顶替罪的
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在客观构成要件方面表现为
行为人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
2、在
犯罪主体方面,本罪是一般主体而非
身份犯,任何年满十六周岁、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均能构成本罪。
3、本罪的主观构成要件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的冒名顶替行为会造成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以及就业安置待遇方面的个人身份管理秩序的破坏,但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4、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在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和就业安置待遇这三个方面所享有的身份权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