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王文静律师,上海知名高校硕士学位,专长于婚姻家事、刑事和公司商事法律服务。执业以来,为数百位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积累了大量的案件成功经验,获得当事人好评。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中,尤其擅长处理复杂的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子女抚养权等疑难复杂问题。同时,王律师担任多家内资、外资公司及企业集团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公司商事争议解决、股权激励、股权纠纷、投资并购等领域经验亦十分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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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1、买家应在办理流程中亲自到场,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买卖合同以备查阅。2、卖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房屋所有权证书现身处理相关事项,若该地产为夫妇共有的情况下,丈夫和妻子均需同时出席会议,并同时递交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明以及结婚证书等等其他相关文件。

房地产转让时,要办理变更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1.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卖方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及房产证原件,如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供公证授权委托书和户口本。4.买方需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及单身证明。

在办理安置房所有权转让手续时,关键资料包括:原房屋的所有权证书、拆迁安置协议及回迁证明、安置单位的资质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信息)、以及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格。确保所有法定文件齐备是顺利完成转让的重要前提。

车辆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1、卖方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买方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买方过户需单身/已婚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户籍册、契税完税证明;已婚者还需配偶证件及结婚证。卖方需身份证及房产证,如有多方共有人,需全体签字或委托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