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李萌萌,山东鲁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本科学历,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一直坚持以精湛的专业技能、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勤勉尽职的职业道德为当事人提供最佳的法律服务。业务涵盖刑事辩护、劳动管理、合同管理、企业风险管理、知识产权、医疗纠纷、房地产、道路交通、婚姻家庭等领域,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医疗事故、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知识产权、房地产法律事务、公司法律事务等诉讼业务,并为多家企业单位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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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不需要子女到场。1、当事人亲笔书写遗嘱以后,到公证机关办理即可。2、自然人可以设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3、同时自然人可以将自己的财产指定由一个或者几个人进行继承或者遗赠给其他个人或者组织。

遗嘱公证不必全体子女到场,只要遗嘱人亲临并由两位以上公证人员见证即可生效。所需资料包含:申请人身份证、户籍簿、遗产详细清单及所有权证明、遗嘱文本或相应格式文件、公证书申请表,以及可能的自由书写或代理撰写遗嘱的证据。

需要,办理正式的公证遗嘱过程中,最关键的规定便是遗嘱当事人须亲自出席。否则,由其他人代理代办的方式将被视为无效程序,无法产生法律效力。当遗嘱人尚在人世之时,遗嘱会被保存在公证处,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在进行遗嘱公证时,并不要求所有子女必须亲自出席并签署。遗嘱可以独立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遗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是,为了完成遗嘱的公证过程,当事人需要支付公证费用,并亲自到公证机关提交申请。因此,子女是否出席和签署并不影响遗嘱的公证效力。

遗嘱公证无需子女在场。立嘱人可自行制定遗嘱并送至法定公证部门办理。个人有权自由处置私有财产,指定执行人或继承人,或捐赠给个人或机构。子女是否在场不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