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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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处理房屋漏水问题的职责取决于漏水成因、发生地点和物业服务协议条款。公共区域漏水,物业公司通常负责维修;私人领域漏水,若由建筑质量、开发商错误或物业公司管理不当引起,物业公司可能需协助业主联系开发商并承担责任。保修期内非人为漏水由开发商负责,物业公司可能参与协助;保修期后,物业公司负责公共区域维修。具体职责还需参考协议规定。

关于漏水责任:若漏水因上层住户装修不当、水源使用错误,或其管道、防水涂层损坏导致,修复责任应由上层住户承担。若漏水源于建筑质量问题,如防水保质期内或设计缺陷,房地产开发商需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负责维修。特别是屋面、卫生间、外墙和地下室等防水工程,保质期均为五年。

楼上下水管在楼下部分漏水,责任归属需具体分析。若因楼上业主装修等人为因素造成,应由楼上住户负责;若是原始建筑管道问题,责任在开发商。为维持日常生活和保障利益,相邻不动产权利人应相互尊重、便利,兼顾各方利益,妥善处理邻里关系。

对于室内漏水,若因设计缺陷,由开发商负责维修;装修导致,则由施工队负责。个人行为导致下水管漏水,业主需自行维修。管道老化由管理方修复,建筑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修缮或赔偿,他人装修施工引起则由侵权责任人赔偿。

排水管道泄漏责任分界如下:个人原因造成的,由个人承担维修费用;楼上居住用户导致的,由楼上住户负责修复;物业管理或相关企业引起的,由相关单位或部门负责修复。责任明确,各自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