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3873159060
律师简介: 聂嘉仪律师,海南大学法律硕士。现为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国促贸会/中国国际商会湖南调解中心调解员。曾担任中国交通广播FM90.5《律师在线》栏目嘉宾。 聂嘉仪律师擅长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及非诉讼业务。曾服务的顾问单位有湖南省高速公路XX局、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等。 自执业以来,聂嘉仪律师一直从事民事、刑事等各类诉讼案件办理,具有丰富的诉讼和仲裁经验。代表性民事典型案件:胡某诉湖南润达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湖南省高速公路XX局诉湖南凯旋长潭西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湖南省高速百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诉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一案;湖南信远智邦置业有限公司诉王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湖南信远智邦置业有限公司诉晨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再审一案;湖南金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诉湖南省高广投资有限公司、湖南高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XX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曾某诉湖南航天远望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谭某诉李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等民事案件。代表性刑事案件:戴某销售假冒伪劣注册商标商品罪、黄某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等案件。同时,也为湖南省高速公路XX局多个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作为律师,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服务宗旨,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竭诚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最大程度维护客户利益,深受客户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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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小于规划面积时,若差值在合理误差范围内,一般按实际面积结算价款;若超出合理误差范围,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开发商应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若购房者不解除合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返还,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

建筑工程管辖不一定专属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专属管辖,但并非所有建筑工程相关纠纷都属专属管辖,像一般的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等,就不适用专属管辖规定,应依据一般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法院。

施工项目结束辞退员工是否补偿分情况而定。若签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项目结束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补偿依工作时长而定。若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项目结束非法定解约理由,辞退属违法,需付双倍赔偿金。但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单位辞退无需补偿。

工程合同可以由分公司签订。分公司虽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在总公司授权下可开展经营活动并签订合同。不过,分公司签订工程合同需有相应资质,且其民事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

工程合同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方式处理。协商是双方直接沟通解决;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成和解;仲裁需依据合同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由仲裁机构裁决;诉讼则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