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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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中,买方有权在以下情况下单方面解约:房屋质量问题影响居住;开发商一房多卖或重复抵押;隐瞒房屋抵押、出售事实;面积误差超出3%;卖方逾期不交付房屋;或卖方阻挠所有权登记。拆迁安置协议中,拆迁人另售安置房买方可解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商铺租赁合同解除可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满足合同中预设的解除条件(如转租未经许可)或依据民法典规定执行。《民法典》允许合同双方平等协商解除,也可约定特定解除权前提。解约起,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可行使权利。如承租方未按时缴租或逾期不补,出租方有权利依法解除合同。

商品房销售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主要包括:卖方未告知买方已抵押房产而私自处置、违背合同将房产转售第三方、明知抵押而隐瞒、故意隐瞒房产已被出让或用于拆迁安置、房产主体结构严重不合格、严重影响居住和功能、逾期交房或买方迟付长期无进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些情况导致买方购房目的无法达成,合同可依法解除。

商品房销售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主要包括:卖方未告知买方已抵押房产而私自处置、违背合同将房产转售第三方、明知抵押而隐瞒、故意隐瞒房产已被出让或用于拆迁安置、房产主体结构严重不合格、严重影响居住和功能、逾期交房或买方迟付长期无进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些情况导致买方购房目的无法达成,合同可依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