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不动产
注销登记后,所有权归属依注销原因而定。
2.若因标的物灭失注销,所有权随标的物消失,无归属主体。
3.权利人主动放弃注销,
国有土地不动产归国家,
集体土地归集体组织。
4.因征收或没收注销,归征收方或没收机关,常为国家或集体。
5.登记错误注销,原权利无瑕疵恢复原登记,有争议依法律文书确定。
最终依
民法典物权编结合实际认定。
案情回顾:小朱名下有一处位于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因城市规划,该房产被依法征收,相关部门对该不动产进行了注销登记。小朱认为虽然房产被征收,但自己应有一定补偿且对注销后所有权归集体组织存疑,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因依法征收注销原权利人登记的,所有权归征收方,本案中房产位于集体土地,征收后所有权归集体组织,所以相关部门的注销登记及所有权归属认定符合规定。
2、不动产注销登记是权利变动或消灭的公示方式,其所有权归属本质取决于导致注销的实体法律事实。本案征收这一实体法律事实决定了房产注销登记后所有权归集体组织,应结合具体情形依据民法典物权编相关规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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