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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无争议时不予受理的情形是什么

时间:2025.12.24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阅读:1394人
律师解析:
1.仲裁无争议不予受理,即不存在可仲裁解决的纠纷
按规定,仲裁受理要具备仲裁协议、具体请求与事实理由,且属于仲裁委受理范围。
2.若当事人对事实、权利义务等无分歧,无纠纷争议,仲裁委不会受理。
如合同双方对履行情况和权利义务无异议,一方申请仲裁也不会被受理。
3.纠纷不在仲裁委受案范围,像婚姻、收养纠纷,即便有争议也不受理,因为仲裁是为解决争议。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签订了一份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履行情况以及各自的权利义务完全认可,不存在任何争议。然而,小朱却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在审查后,以双方无争议,不存在可通过仲裁解决的纠纷为由,决定不予受理小朱的仲裁申请。

案情分析:

1、根据仲裁法规定,仲裁受理需满足有仲裁协议、具体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等条件。本案中,小朱和小李对事实、权利义务等无分歧,不存在纠纷争议,不符合仲裁受理条件。
2、仲裁的目的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当双方不存在争议时,就没有进行仲裁的必要,所以仲裁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是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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