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时间:2025.12.24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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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确认
仲裁协议效力的
管辖法院依情况而定。
仲裁协议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由该机构所在地中级人
民法院管辖。
2.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由协议签订地或被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由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签订地、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4.涉及海事海商
纠纷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由上述地点海事法院管辖,无海事法院的,由就近海事法院管辖。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
签订合同,其中包含仲裁协议。后小朱向法院申请确认该仲裁协议效力。但双方对于管辖法院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仲裁协议约定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小李觉得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应按仲裁协议签订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若仲裁协议约定了仲裁机构,应由该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若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则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需先确定该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是否明确,以此来确定管辖法院。
2、若此为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情况,应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若涉及海事海商纠纷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海事法院管辖;上述地点没有海事法院的,由就近的海事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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