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即便未
签合同,只要一方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就构成事实
合同关系。
比如供货与收货,双方需按交易习惯和诚信原则履行义务。
2.未签合同引发
纠纷时,
当事人可收集聊天记录、发货单、转账记录等
证据证明合同关系,协商不成可
起诉,法院会依证据判定
权利义务。
3.若一方故意不签合同致对方受损,受损方可主张
缔约过失责任,要求
赔偿信赖利益损失。
案情回顾:小朱经营一家杂货店,小胡是供货商。小朱向小胡提出供货需求,小胡依要求发货,小朱接收了货物,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之后小胡要求小朱支付货款,小朱以未签合同为由拒绝。小胡则认为虽无书面合同,但供货收货事实存在,小朱应付款。双方协商无果,纠纷产生。
案情分析:1、根据
民法典规定,在本案中,小胡供货,小朱接收货物,存在事实合同关系。因为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
合同成立,所以小朱和小胡应按交易习惯和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义务,小朱应支付货款。
2、若小胡要
主张权利,可收集聊天记录、发货单、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合同关系。若协商不成,可
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这些证据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及各自权利义务。
3、若小朱是故意不签合同给小胡造成损失,小胡可主张缔约过失责任,要求小朱赔偿信赖利益损失。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