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屋租赁精选解答 > 擅自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关系么

擅自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关系么

时间:2025.09.23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435人
律师解析:
1.通常,未经允许擅自转租,出租方可解除租赁关系。
民法典》规定,经同意才能转租,未经同意,出租方可解约。
2.若合同明确禁止擅自转租,承租方违反即违约,出租方也能解除合同
3.若出租方知晓转租情况,却在六个月内未提异议,法律视为其同意转租,不能再以此解约。

案情回顾:

小朱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小李,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擅自转租。然而小李未经小朱同意,便将房屋转租给小胡。小朱发现后,要求解除与小李的租赁关系,小李则认为小朱知晓转租情况却未及时提出异议,不应解除合同。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才可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小李未经小朱同意转租,小朱有权解除合同。
2、同时,租赁合同明确约定不得擅自转租,小李的行为构成违约,小朱基于此也可行使合同解除权。若小朱知道或应当知道小李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才视为其同意转租。若小朱在六个月内提出异议,其仍能以擅自转租为由解除租赁关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