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交房发现房屋漏水,立刻书面反馈给开发商,留存快递单、短信等通知凭证。
2.保修期内,开发商有维修义务。
若其拖延,可自行维修后让其承担费用。
漏水严重影响居住,可要求其担责
赔偿。
3.过了保修期,公共部分漏水可申请专项维修资金;
专有部分漏水业主自担,若因相邻方所致,可要求对方维修赔偿。
案情回顾:小朱购买了一套新房,交房时发现房屋存在漏水问题。小朱认为开发商应负责维修,而开发商则以各种理由拖延。小朱希望明确在这种情况下自己的权益以及该如何处理,同时不确定若过了保修期又该如何解决漏水问题。
案情分析:1、在当前情况,小朱应立即以
书面形式向开发商反馈房屋漏水问题,并保留好相关通知凭证,如快递单、短信记录等。因为房屋在保修期内,根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开发商有义务负责维修。若开发商拖延,小朱可自行维修后要求其承担费用。若漏水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小朱还可要求开发商承担
违约责任,如
赔偿损失或进行适当补偿。
2、若房屋已过保修期,若是公共部分漏水,小朱可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若是专有部分漏水,由小朱自行承担维修责任,但若是因相邻方原因导致,小朱可要求相邻方承担维修和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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