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
过户后的房产不
可撤销,但有特殊情况。
因受
欺诈、
胁迫、重大误解等法定情形过户,权益受损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行使
撤销权,重大误解九十日,其他一年,自行为发生五年未行使则撤销权消灭。
2.
赠与房产过户后,受赠人有严重侵害等行为,赠与人可在知道事由一年内
撤销赠与。
3.撤销要向法院或
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后可让受赠人返还房产并办回转手续。
案情回顾:小朱将自己的一套
房产赠与小胡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小朱发现,小胡在接受赠与过程中故意隐瞒其负债累累的情况,小朱认为自己是受欺诈才办理的过户。小朱得知此事后,要求小胡返还房产,小胡则认为过户已经完成,小朱无权要求返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基于受欺诈等法定可撤销情形而办理过户,权益受损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本案中小朱因受小胡欺诈办理
房产过户,其权益受损,在规定时间内有权行使撤销权。
2、撤销权的行使需通过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后小朱可要求小胡返还房产并办理过户回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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