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房子
赠予并完成
过户后,一般不能要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房产赠与过户意味着
赠与合同履行完毕,赠与人通常不能随意撤销。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出现以下法定情形,赠与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
撤销赠与。一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
近亲属合法权益;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
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还有一种情况,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但已过户房产能否因此要回,司法实践有争议。
要是赠与人想把已过户的房子要回来,得有足够
证据证明存在法定撤销情形。之后
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是否支持撤销赠与。
案情回顾:小朱将自己名下一套房子赠与小胡并完成过户。一段时间后,小朱以小胡对其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为由,要求小胡归还房子,但小胡认为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不同意归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赠与房产过户后,赠与合同已履行完毕,赠与人通常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但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撤销权。
2、小朱若要要回已过户的房子,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小胡存在对其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这一法定撤销情形,法院将根据证据情况判决是否支持小朱撤销赠与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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