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催收房屋交付但对方未收,能否视为交付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房屋已符合交付条件,像通过了相关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
交付标准,而且出卖人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有效通知或催收了,买受人没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就可视为交付。从视为交付那天起,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通常也由买受人负担。
但要是房屋有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拒绝接收就是正当的,这种情况不能视为交付。出卖人要承担修复等责任,直到房屋达到交付标准。
如果合同对交付条件和视为交付的情形有特别约定,要优先按合同约定来。要是双方在交付问题上有争议,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通过
诉讼等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事实和
证据判定是否视为交付。
案情回顾:小朱将房屋卖给小许,小朱按合同约定通知小许
收房。小朱认为房屋已通过验收,符合交付标准,小许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应视为交付,且自视为交付起小许需承担房屋风险和
物业费。但小许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拒绝接收,认为不能视为交付,应由小朱负责修复至达标。双方就交付问题产生争议,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1、若房屋符合交付条件,小朱有效通知催收,小许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依据法律可视为交付,房屋毁损、灭失风险及物业费自视为交付之日起由小许承担。
2、若房屋存在影响正常居住的质量问题,小许拒绝接收属正当理由,不能视为交付,小朱需承担修复责任直至房屋达标。
3、若合同有特别约定,应优先遵循约定;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事实和证据判定是否视为交付。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