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买卖不破租赁,就是在租赁期间,即便租赁物所有权被转让,租赁关系不受影响,新的买受人不能以自己是所有人为由,让承租人返还租赁物。下面讲讲这种情况下租金怎么处置。
在所有权转移前,承租人要按照原
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原出租人支付租金。这是因为这时原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正常履行,租金支付按合同办就行。
所有权转移后,有两种情况。要是原出租人已经收了后续租期的租金,那他得把多收的部分还给买受人。毕竟从所有权转移那一刻起,买受人成了新的出租人,有收取租金的权利。要是原出租人没收取后续租金,从所有权转移那天开始,承租人就要向新的买受人支付租金。因为新买受人取代原出租人,成了收取租金的主体,承租人得向新出租人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
要是因为租金支付对象变更产生了争议,
当事人先试试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就通过
诉讼等法律途径,根据租赁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租金该给谁,给多少。
案情回顾:小许将自己的
房屋出租给小朱,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小许将房屋卖给了小胡。小朱按原合同约定向小许支付了后续半年的租金。小胡成为新的
房屋所有权人后,要求小朱向自己支付后续租金,小朱认为已向原出租人小许支付,拒绝再向小胡支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在租赁关系
存续期间,所有权转移不影响原租赁关系。小朱与小许的租赁关系依然有效。
2、由于小许在所有权转移前已收取了后续租金,按照规定,小许应将多收取的租金返还给小胡。小朱在已支付租金的情况下,无需再向小胡支付。若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依据租赁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明确租金支付对象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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